买家要求把发票金额做低这种操作,大家或多或少遇上过。但,到目前已经有部分国家与中国海关交换数据,主要目的就是严打低价报关行为。
做低发票金额对进口商和供应商又有什么具体影响?对于进口国来说,这实际上是偷税漏税行为,海关是要打击的,遇到比如像印尼或印度这样的国家,很可能会直接扣货。对于出口方来说,长时间低报出口,可能会被进口国认定为倾销,然后他们搞反倾销疯狂加税,受苦的就是全行业了。
巴基斯坦
中巴为什么这么重视电子数据互换?上财年巴基斯坦对华出口17.4亿美元,自华进口达157亿美元。但据很多官方和非官方研究表明,大约有30-60亿美元的自华进口存在低价报关现象。
2018年4月30日,中巴共同宣布启用电子数据交换系统;同年11月份巴总理访华后,中巴双方再次签署谅解备忘录,电子数据交换进入实际运行状态。双方将每季度交换一次出口数据,打击低价报关现象。
自2018年4月30日起,“中国—巴基斯坦原产地电子信息交换系统”正式上线运行,实时传输《协定》项下原产地电子数据。
据悉,巴方海关高度重视货物离岸价格,巴基斯坦当地进口商申报的清关金额,必须与中国出口商向中国海关申报的出口金额一致,才能顺利完成清关。否则,巴基斯坦当地的进口商将被罚款。而出口商的产地证也会被巴方海关退证,从而境内商检机关也会查处境内企业!如果有巴基斯坦客户要求代开发票,一定说NO!
进出口巴基斯坦企业注意事项:
中巴系统实现数据交换后,中方向巴方海关传输的电子信息,包括纸质原产地证书全部字段以及出口报关单的编号、发货人、出口人、提单编号、运输工具、集装箱编号、对应的原产地证书编号和项号、商品描述、税号、数量等。
因巴方海关高度关注中方传输的电子数据,尤其是原产地证书所记载的货物离岸价格信息,所以未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29号和2016年第51号要求申报的货物,可能会在巴方通关受阻。
提醒相关进出口企业,一定要合规申报,才能通过该系统实现信息数据的正常交换。
菲律宾
2018年3月的消息,菲律宾海关和中国海关同意建立数据交换系统,以促进贸易信息及时分享,并帮助两国开展反走私和反漏税活动。
菲律宾海关记录的自中国进口的数值较之中国海关记录的出口至菲律宾的数值,有巨大差异。2010年时相差高达60%,2015年是57%,2016年为48.7%,2017年前7个月为48%。
所以菲律宾方面向中国海关要求传输2015年至2017年之间中菲的进出口数据,以及2018年按商品计算的每月、每季度中菲进出口数据。
目前虽然还没有消息明确指出这样的系统已经上线,但是显然菲律宾海关已经对低报这件事很上心。再碰上菲律宾客户开口就要做低50%发票金额的,还是仔细掂量一下风险!
俄罗斯
俄罗斯总理梅德韦杰夫2018年11月5日至7日对华进行正式访问期间,中俄双方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和俄罗斯联邦海关署关于规范国际电子商务框架下进出境货物通关监管秩序的备忘录》。
据俄罗斯《新闻报》援引俄海关总署发言人的消息报道,鉴于中俄两国海关总署11月签署了关于规范国际电子商务框架下进出境货物通关监管秩序的备忘录,俄罗斯海关可以从中国海关方面获得邮寄商品的品名以及商品是否侵权等信息,而且可以从中方获取所寄商品价格方面的信息,从而打击从中国通过邮寄向俄罗斯进行灰色商品出口的行为,有助于避免低报价格的现象发生,有利于关税计算。
发言人表示,目前还只是对个别品类的高风险商品以及可能存在违反知识产权的商品信息进行交换,将来信息共享的商品清单将会扩大。
发言人没有详细说明目前对具体哪些品类的高风险商品信息进行共享。据俄罗斯电子商务联合会主席索科洛夫称,这些商品是指报关不实或有可能是进行走私的商品,比如以儿童发夹的名义邮寄黄金、虚报商品的重量或价值等。
其他还有哪些国家/地区已经启用了原产地电子信息交换系统?
目前,在我国已实施的18个优惠贸易安排中,已建成并上线运行的原产地电子联网系统,传输各《协定》项下原产地电子数据。
分别为:
1. 港澳CEPA原产地证书联网核查系统
2. 两岸海关(ECFA)原产地电子信息交换系统
3. 中瑞(士)原产地声明数据交换系统
4. 中韩原产地电子数据交换系统及亚太贸易协定项下中韩原产地电子数据交换系统
5. 中新(西兰)原产地电子信息交换系统
6. 中巴(基斯坦)原产地电子信息交换系统
7. 经香港/澳门中转货物原产地管理系统中转确认书签发子系统
2019年1月1日起,“中国—智利原产地电子信息交换系统”正式运行,实时传输《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电子数据。
所有出口至巴基斯坦与智利等原产地电子信息交换系统的国家的货物均需要在报关之前办理原产地证。如果报关时没有提供原产地证号,货物到达目的港后可能无法再享受关税优惠。请务必做到合规填制,以享受优惠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