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让专业词汇更加通俗易懂,在这里先讲一个新版泰坦尼克的故事。
新版泰坦尼克号
我们如果置换这个故事中的一些概念,就很容易理解“共同海损”了。
概念置换
1)以上的“游轮”变为“集装箱运输船”;
2)以上的“行李”为国际贸易进出口运输的“集装箱”;
大家就很容易理解“共同海损”的发生缘由和概念。
“共同海损”指在同一海上航程中,当船舶、货物和其它财产遭遇共同危险时,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地、合理地采取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支付的特殊费用,由各受益方按比例分摊的法律制度。
真实案例如下:
A客户运输的集装箱货物被船公司通知在跨太平洋航行中被主动抛弃到大海中,因为当时船公司遇到了及其恶劣的海况,船公司需要根据船舶操作规则降低轮船负载,所以不得不将集装箱船顶部的一些集装箱抛入大海,保证船舶的安全运行并尽最大可能保证最大多数货物的安全;A客户的货物恰恰被装载在集装箱船顶部,所以被抛弃入海。
类似的案例还有很多,比如:
1)船舶在海上长途运输中发现有集装箱内部出现自燃,船公司需要进行必要的消防投入来防止火灾蔓延并保护大多货品的安全;
2)集装箱船因为配平问题或在运输中撞上异物(或发生撞船)导致船体倾斜,需要紧急减重恢复船体平衡等,需要抛弃一些集装箱入海。
当类似事情发生时会有一个“诡异”的情况,即您的货物可能恰恰没有遇到任何风险,也就是说您的货物恰如以上12名旅客手中的行李,到达了安全的陆地,但您还是需要赔付Jack, Mary和Sally三人抛弃行李的损失,而这就是您面临“共同海损”赔偿的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