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及出口商注册制增加四类商品,已于2月14日起正式实行。我国出口商直至2月13日仍在持续发货,造成大量货物积压海关。
1月15日,埃及贸易与工业部颁布2019年第44号部长令,将四类产品加入2016年43号部长令中规定的出口商注册制商品清单,分别为:
1、箱包(海关编码为4202项下11、12、19、21、22、29共六类);
2、包装盒包装袋(海关编码为48.19,39.23共两类);
3、剃须及护发器具(海关编码为8212.10、8212.2010、8516.31、8516.32、9510.20、9510.30共七类);
4、手机电话(8517.11、8517.12共两类)。
该部长令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2月14日起,埃海关已接到通知,停止上述四种产品清关。由于此次注册制新规未设缓冲期,在埃客户支付货款的情况下,我国出口商直至2月13日仍在持续发货,造成大量货物积压海关。
建议相关中国出口商按照2016年43号部长令要求,尽快准备相关注册材料,向埃进出口控制总局提出注册申请。
★值得注意!近期其他国家实施新规★
印度货物舱单和转运出新规
有进出口到印度或通过印度转运的外贸、货代要注意了,印度税务部门和海关通过2018/第88号新规即《2018年海运货物舱单和转运条例》,该条例将于2019年3月1日(船只抵港/离港日期)生效。船公司已发布通知。新条例规定,进口货物运抵印度港口和出口货物运出印度港口的时限和要求发生变化。(详情查看文章:印度货物舱单和转运出新规,船公司已发布通知)
坦桑尼亚3月1日将执行新的限重政策
有出口到坦桑尼亚的外贸、货代朋友们注意了!坦桑尼亚国家交通部将从2019年3月1日起(以卸船日为准)执行新的限重政策,40尺货柜货重不超过25吨,20尺重柜货重不超过25吨,20尺轻柜货重不超过11吨,违者可能会造成延迟交货和罚金!罚金和相关费用由发货人/收货人承担。(详情查看文章:该国3月1日实施新政,违者产生风险和费用由收发货人或代理承担)
3月1日起塞内加尔执行新CTN制度
自2019年3月1号(抵达目的港日)起,塞内加尔当局将开始实施新的CTN/BSC规则。提醒各位发货人/订舱代理必须在提单样本上提供CTN/BSC号码,发货人可通过相关网站申请CTN/BSC号码!如因号码错误、遗漏或偏差所产生的责任、风险和费用均由发货人或订舱代理承担。
印尼规定所有商品必须获得该认证
印尼官方清真认证机构清真产品认证局局长苏科索指出,所有商品包括食品、药品,甚至是洗发水和牙膏都必须获得清真认证(Halal),而相关法案只待总统佐科签名批准,即可生效。规定全国最迟须在2019年10月17日,所有商品必须获得清真认证。(详情查看文章:预警!印尼规定所有商品服务必须获得该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