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往有分寸 服务要主动
——领导干部要善于同民营企业家打交道
11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时强调,要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要求领导干部同民营企业家打交道要守住底线、把好分寸,并不意味着领导干部可以对民营企业家的正当要求置若罔闻,对他们的合法权益不予保护,而是要积极主动为民营企业服务。习近平总书记用“亲”“清”二字再次为新型政商关系定格,体现了党中央对正确处理政商关系、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的坚定决定和信心。
“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才是阳关大道。”长期以来,我们党在正确处理政商关系方面出台过一系列措施,积累了许多行之有效的方法和经验。从2013年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时提出“‘官’‘商’交往要有道”,到2016年第一次用“亲”和“清”两个字精辟概括并系统阐述新型政商关系,又到2017年“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被写入党的十九大报告,再到这次民营企业座谈会“要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亲清政商话题被习近平总书记反复提及阐释,这既是党中央明确的要求,也是殷切的希望,为我们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正确认识和处理政商关系提供了指导原则,指明了前进方向。
民无商不活,国无商不兴。政商关系是市场经济绕不开的一个重要问题,企业发展,离不开地方政府的支持帮助;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也离不开企业快速成长的带动引领。企业和政府之间应该是有底线、有分寸的互动,是各司其职、相互促进的关系。“亲”与“清”既是内涵各异、彼此不同的,更是相辅相成、互为补充的,具有内在统一关系。领导干部与企业打交道要把握“亲清”的原则,不能勾肩搭背,更不能“背对背”、不作为,要“各安其位、各负其责、各得其所”。“清”是要求领导干部与企业交往有分寸,把握底线、严守红线,干净无私、光明磊落,不越雷池半步,这是前提和基础,而“主动服务”则是“亲”的内在要求,需要领导干部积极作为、听取诉求,倾心服务、排忧解难,在减轻企业税费负担、完善政策执行方式等方面强化政策落实,为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搭好“梯子”、筑好“跑道”,绝不能只“清”不“亲”,搞所谓的“自保”“自得其乐”,将民营企业的一些正常诉求拒之门外,这不是廉政的表现,而是一种懒政怠政、失职渎职的行为。
政是政,商是商,两者虽在工作上会产生“交集”,但在“交集”过程中应各行其道,决不允许有“交换”“交易”。领导干部与商人之间的交往,既要“亲”得有礼有节有界限,又要“清”得明明白白、清清楚楚。在正风反腐的新形势下,政商之间清风正气日升、歪风邪气日降。然而,也有的仍然在顶风违纪,私底下还是要么“一手交钱、一手办事”,要么“投之以桃、报之以李”,要么“入股生利、皆大欢喜”。还有一些领导干部则走到另一个“极端”,为了与商人保持距离,避免负责任、受牵连,对企业“软拒绝”,对企业正常诉求置若罔闻、视而不见,手续繁琐、效率低下、遇事“推绕拖”,甚至出现“不接电话、不批文件”“小鬼难缠”等现象,变得懒政、怠政,成为庸官、懒官,曾经的勾肩搭背变成了“背对着背”,拒商、远商、避商、怕商,不敢与民营企业家交往,怕瓜田李下说不清。如此,政商之间勾肩搭背、利益输送不对,官员谈商变色、敬而远之更是不行。
习近平总书记曾说,“官商交往要有道,相敬如宾,而不要勾肩搭背、不分彼此,要划出公私分明的界限。”政商之交,宜“亲”宜“清”。构建新型政商关系,必须反对“亲而不清”和“清而不亲”的这两种倾向,交往关键是要有道,以“清”之名离得太远,以“亲”之名走得过近,这都不是官员与企业的正确相处之道。所谓正确的相处,应是双方都各守其志,严守边界,真诚坦荡地打交道,既要“亲密”又要“清白”,既要保持正常的联系和交往,又要使双方各安其道并行不悖,可以“近”但不能“黏”,有“交集”但不能有“交换”,有“交往”但不能有“交易”。
对于领导干部来说,当务之急就是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把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要求落到实处,把支持民营企业发展作为一项重要任务;花更多时间和精力关心民营企业发展、民营企业家成长,不能成为挂在嘴边的口号。同民营企业家打交道要守住底线、把好分寸,明晰权力界限,依法行使权力,坚持等距离交往,实行无差别服务,关系要清白、纯洁,真心实意打交道、交朋友,不能有贪心、私心,不能以权谋私,不能搞权钱交易,始终做到踏踏实实干事、干干净净用权、堂堂正正做人。更重要的是,要花更多时间和精力关心民营企业发展、民营企业家成长,经常听取民营企业反映和诉求,特别是在民营企业遇到困难和问题情况下更要积极作为、靠前服务、雪中送炭,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让企业感受到“亲”的温暖,不能对企业不予理睬,对其正当要求置若罔闻,对其合法权益不予保护。要通过全面深化改革,打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从根本上为企业松绑,让企业安心放心、集中精力创业干事。
对企业家来说,要在“亲”中守法诚信,满腔热情支持地方发展,切实做到法律的“高压线”不能碰,道德的“警戒线”不能越。要在“清”中洁身自好、讲正气、走正道,树立正确义利观,致富思源、义利兼顾、自觉履行社会责任,不能见利忘义,做到聚精会神办企业、遵纪守法搞经营,在合法合规中提高企业竞争能力。要十分珍视和维护好自身社会形象,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企业家精神,做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创业创新、回报社会的典范,做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
事实上,没有离开政治的经济,也没有离开经济的政治。政商关系是反映时代风尚的“晴雨表”,良性的政商关系能够创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而在畸形政商关系下,经济社会发展将会面临“劣币驱逐良币”的困境。“亲”“清”合力,“凤凰”自来。领导干部要找准自身定位,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上作出表率,推动政商关系在阳关大道上阔步前行。一方面,要厘清市场与政府、政府与企业的边界,从制度上明确领导干部与商人交往的行为规范,细化交往细则,立规矩、明纪律,健全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与“负面清单”,让领导干部明白哪些能为、哪些不能为,让权力在制度规范内运行。另一方面,要把领导干部对支持和引导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克服困难、创新发展方面的工作情况,纳入干部考核考察范围,坚持奖优罚劣,树立鲜明导向,倒逼领导干部提升服务企业的能力和水平,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促进实体经济加快发展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官有官德,商有商道。官无德不可用,商无道走不远。领导干部要保持战略定力,坚持稳中求进,狠抓改革落实,积极应对新问题新挑战,以“亲”为血液,以“清”为风骨,让政商关系密切而纯洁起来,为中国经济转型升级注入不竭动力,让中国经济航船劈波斩浪、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