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两提新三板。
在进一步完善创新创业金融服务中,《意见》指出要拓宽创新创业直接融资渠道,其中提到新三板:支持发展潜力好但尚未盈利的创新型企业上市或在新三板、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创业投资企业发债融资,稳步扩大创新创业债试点规模,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双创”专项债务融资工具。规范发展互联网股权融资,拓宽小微企业和创新创业者的融资渠道。推动完善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资本市场相关规则,允许科技企业实行“同股不同权”治理结构。(证监会、发展改革委、科技部、人民银行、财政部、司法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同时,在加快推动创新创业发展动力升级中,《意见》提到了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前段时间,关于新三板个人投资者二级市场免征税的定论也在其中。
聚焦减税降费,研究适当降低社保费率,确保总体上不增加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将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75%的政策由科技型中小企业扩大至所有企业。对个人在二级市场买卖新三板股票比照上市公司股票,对差价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将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大学科技园享受的免征房产税、增值税等优惠政策范围扩大至省级,符合条件的众创空间也可享受。(财政部、税务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意见》指出,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战略支撑。当前,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对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以来,新三板已经多次出现在上述分工负责单位的文件之中。
6月25日,央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发改委和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意见》,其中明确提到:
持续深化新三板分层、交易制度改革,完善差异化的发行、信息披露等制度,提升新三板市场功能。推动公募基金等机构投资者进入新三板。这是官方文件第一次明确提出公募入市的改革措施。
8月3日,发改委联合央行、财政部、银保监会、国资委印发了《2018年降低企业杠杆率工作要点》,再次提及新三板改革问题:
要“积极发展股权融资,加强主板、中小板和新三板等不同市场间的有机联系。稳步推进股票发行制度改革,深化创业板和新三板改革,规范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经济发展的新引擎,新三板市场发展,应为创新企业服务,为创新资本服务。
新三板整体的制度设计理念具有领先性和创新性,整体上符合中小微企业的特点需求。设立五年来,股权融资金额近5000亿,很好支持了企业创新。
历经五年半,整体运行平稳,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读懂君也期待新三板未来能发挥更重要作用,完善和充分发挥服务中小微企业,特别是创新型、创业型、成长型企业的功能,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创新创业、结构优化和存量盘活,激发经济增长新动力。